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委员会
发布时间:2017-05-11 浏览次数: 9312 次
经教育部批准,并经民政部审批登记,“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委员会”于2012年7月正式成立,是由国内举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(项目)的各级各类教育机构自愿组成的、全国性、非营利的中外合作办学行业组织,以《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章程》为指导,是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。
专委会全称: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委员会
英文名称:Commission on Chinese-foreign Cooperation in Education, China Education Association for International Exchange (CCCE-CEAIE)
主要任务
总结中外合作办学经验,拓展高水平合作办学渠道,深化专委会会员单位与国内外教育机构间的交流与合作,促进我国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。
业务范围
(一)政策咨询。为办学单位提供合作办学咨询,包括了解国内外政策和规定、开展风险评估等。
(二)能力建设。为会员单位培养从事国际交流与合作的管理队伍,促进合作办学的健康发展。
(三)课题研究。关注合作办学行业热点难点问题,开展专题调研和研究,为政府决策及行业发展提供参考。
(四)国际交流。搭建平台,开展项目合作、人员交流等活动,推动与国外高水平质量保障机构合作。
第一届理事会
理事长:
江波 同济大学副校长
副理事长:
席酉民 西交利物浦大学执行校长
宗 瓦 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副秘书长
专委会秘书处:设在交流协会涉外办学质量保障部
秘书长:宗瓦(兼)
第二届理事会
理事长:
席酉民 西交利物浦大学董事、执行校长
副理事长:
彭振云 苏州百年职业学院院长
赵彦志 东北财经大学副校长
衡孝军 北京王府学校常务校长
专委会秘书处:设在交流协会学术交流与研究部
秘书长:
唐振福 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秘书处学术交流与研究部主任
联系电话:010-66416080转8079
电子邮箱:xueshubu@ceaie.edu.cn